李如歌摆摆手,继续做着要记录的样子,“不不,你弟弟已经糊涂到连我爹不是李老头亲儿子这事都忘了,这可不是小事。”
“啊?”张珊这时也想起这事了,曾经她好像听父母说起过,但那时的自己哪屑往耳朵里灌这些没用的消息。
“对,对不住了,我们,我们刚刚认错人了。”张珊说着赶紧拉了一下张华,姐弟俩就要走。
李如歌伸手拦下两个人,又看了一眼那个孩子,低声警告道:“以你们姐弟俩现在的身份,算计太多可没啥好处,我是看在这孩子已经没了娘的面子,就放过你们一次,记住了吗?”
“是,是,我们记住了。”姐弟俩答应完赶紧拉着那孩子就走。
那孩子以前在姥姥家的时候,可能在李家村见过李如歌。
见那孩子一直在回头看她,都走远了,还在试图回头,李如歌真不觉得刘长喜一家把这孩子给张华是对的。
多俊的一个小孩儿,可惜了,刘解放这次的事干的可不咋样,怎么能把这孩子还给他爹。
一个连自己都快要养不起的人,她还真不信张华能养好一个孩子?
算了,刘红霞是他们家的仇人,那孩子又是刘红霞生的,她没必要可怜那孩子。
李如歌觉得自己都快和孙老师一样了,就看不得谁家孩子可怜,看见就忍不住要伸一把手。
嗯嗯,她和她娘这样,在小说里叫啥来着?圣母吧?哈哈哈。
李如歌还要去看望金老爷子,自然不愿意和这两个人扯皮下去,等那两个人离开,她也抬脚继续往供销社的方向走。
今天她打算给金老爷子送两条鱼,再拿点空间出产的苹果,然后去供销社再随便买点啥。
她爹这次虽然只是虚惊一场,和牛主任也唠的不错,但谁知道那人以后会不会变脸。
这都是不好说点事,这种年代塑造的疯子,疯狂劲上来,连亲爹都敢举报的不在少数,谁还会把个外姓朋友放在眼里。
更何况她爹和牛主任还不是朋友。
现在她们家啥事都没有,没有任何事求金老爷子的,她反而可以坦坦荡荡上门。
李如歌给自己找的借口是,一早从乡下回来,在老乡手里用粮票换了几条好吃的鱼,就想起了金外公,估计老人家能爱吃这一口,就送过来一条。
金老爷子之前喝了外孙子拿来的营养水,让医生查看说可以喝,但也没敢多喝,就喝了一瓶。
和这种一看就很有食欲的大鱼比起来,那种不道啥东西的营养水,金老爷子那肯定更喜欢吃鱼啊。
本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,又吃了李如歌送来的鱼,还有那几个大苹果,从不觉得自己爱吃水果的人,一天吃一个,谁都没给,都自己吃了。
这一天金红霞过来的时候,见她爹连搀扶都不用了,居然一个人在院里溜达呢,惊道:“爹,你是吃了啥灵丹妙药吧?这怎么好的这么快啊?”
“哈哈……”金老爷子笑声爽朗的说道:“可比灵丹妙药好吃多了,还不是如歌那丫头,在路上遇见个打鱼的,用粮票换两条鱼,都给我送来了。”
“李如歌来过了?”金红霞一听老爹这样说,都有点不好意思说这事了,气道:“爹你说牛根生那人,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,居然收到一封举报信,就把李如歌她爹给带去那了。”
金老爷子听了这话,也皱了皱眉,问道:“难怪那丫头想着来看我,那现在怎么样了?”
“哎呦这您还真冤枉李如歌了,她爹早都没事了,当天就放回去了,而且举报她爹那人,听亮亮说,可坏了……”
金红霞扶着老爹一边往屋里走,一边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,和老爹学了一遍。
金老爷子平时连院门都不出,来看望他的人,也不会把这种消息告诉他。
所以很多事,他还真就没听说,就比如这次的事。
“她爹出事的时候那丫头不来,等她爹没事了,那丫头却拎着重礼上门来看我?”
金老爷子拍了拍闺女的手,叹息着说道:“回去和根生说说,做事给自己留条后路,尤其对待李如歌家,你爹我欠人家的太多了,人孩子这是对他牛根生不放心,才会跑我这来。”
“是,爹,我回去就跟他说这事。”金红霞答应道。
本来都是要准备后事的人了,现在又能自己在院里溜达了,老人家又一直坚持说自己是吃了李如歌送来的鱼,还有她们家酱菜的功劳。
就算没有她爹的叮嘱,金红霞也打算回去好好说一说丈夫,现在是他们一家欠了人李如歌一家的人情,你不说登门去道谢,还抓人家爹?
欠人情就先还个人情吧,李如歌瞧着把冯元恩家翻的底朝天的牛亮,也不说啥,就是呵呵的笑。
“我怎么知道你们是认识的,那啥,哎呦你看这事你不早点说。”
早点她不是忘了,她不是没顾上,谁知道牛亮这么迅速,这是不把冯家挖个底朝天,都不会罢休啊。
“行了,我也不给你找麻烦了,你这也是公事,这样吧,给冯阿姨安排下乡吧,就去李家庄可以不?”
“可以,可以,这有啥不可以的。”牛亮一副就怕李如歌反悔的样子,赶紧答应。
冯元恩:“……”
他找这个,找那个,现在谁都不敢给他办事,甚至他拿去的细粮都没人敢收。
可人李如歌一句话,这死小子就答应了?
两个人都一副相看两相厌的样子,李如歌想介绍两个人认识一下,交个朋友是不可能了。
冯元恩的妈妈,李如歌都好长时间没见了,一瞧才五十岁的人,就一头的白发了,心里也很不是滋味。
可有啥办法,不说冯家的大财主身份,就她这官家千金的身份,这年月也难活下去啊。
冯家的财产早十几年前就都主动上交了,现在就剩下这一套自住的宅子了,还被人惦记上了。
牛亮都说不定是受人指使的,能主动要求下乡,肯定是最好的选择,尤其去的还是李家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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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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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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