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娘,你别这么说,这些年要不是你一直帮着我们,家里这些孩子哪能全都健健康康的长大,你可是我们家的大功臣,可别说那些走不走的事了。”

  “刘琴也不是那个意思,你是知道她的,性子直,没啥坏心,就是嘴笨,不会说话。”秦山依照惯例和稀泥,做和事佬。

  这些年一直夹在媳妇和老娘中间,他的日子也不好过,跟谁一边都不好,至于站中间,谁有理帮谁,那是完全行不通的,这女人发起火来,完全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,往往很小的事,他一帮占理的一边,最后就变成了要赶谁走的大事。

  按理来说,他这个年纪的男人,都是家里的顶梁柱,主事人,说一不二的那种,可他在外人眼中,却是个既怕老婆又怕老娘的软蛋,谁都得罪不起,由此可见他在家中的地位实在是一般。

  本来就是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情,刘琴也没想因为这个跟老太太翻脸,她虽然看不惯在家里闲吃闲喝还多嘴多舌的老婆婆,但她确实帮她看大了几个孩子,关于这点,她无可否认。

  这个时候人们对于孝道之类的还是很重视的,特别是一些老人,对此看的很重,基本上把孝道作为评判别人道德好坏的标准。

  虽然不讲孝道,别人也无法对他们做出什么具体的伤害,可软刀子割肉,虽不见血,但磨人啊!这个时候人们对于名声、邻里关系之类的东西是很看重的。

  谁家名声要是坏了,是要被孤立的,隐形的坏处更是数不胜数。

  刘琴没打算计较,李春花就更不用说了,她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,闹腾一通,气一出,事情也就过去了。

  端谁的碗吃饭这事,她还是很清楚的。

  乡下日子清苦,上山下地,那多累啊!还是城里好,她现在好不容易熬出来了,怎么可能灰溜溜的回去,真回去了,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被那些乡下八婆笑话呢!她可不干。

  最后的结果是秦清瘪着嘴去学校了,手里还拿着李春花偷偷塞给她的早饭钱和粮票,这是她没闹起来的重要原因,从小被李老太无脑宠大的她,可不是什么软脾气的人,之所以选择息事宁人,那当然是好处给到位了,她觉得满意了。

  比起家里顿顿红薯稀粥,她还是更喜欢吃国营饭店里白胖的大馒头,遇上她奶出手大方的时候,油条也不是买不起,想到油条那外酥里嫩的口感,油香油香的味道,秦清感觉自己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

  也就是她有这个待遇了,李春花这人爱财如命,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吝啬鬼,只进不出,这些年来,能从李春花手里抠出钱来的,也就是秦清了。

  收拾完碗筷,秦溪咬着牙去挑水,她身后还跟了一个小尾巴,是老大秦江。

  她扁担上挂的是小木桶,秦江是大木桶,十六岁的他,长的已经很高大了,如果光看外表,是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对的,但他那明亮纯稚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,说话时,天真中带着些许磕巴的话语,很容易让人察觉到他的不对劲。

  “哥,你知道去哪儿打水吗?”

  “啊...知..知道。”秦江挠挠头,因为太紧张了,导致他说话有些磕巴。

  他小时候没这毛病的,一岁多一点,说话就很流利清晰了,那时候,秦山刘琴在外说起他,那叫一个骄傲,说话早,还语意流畅,这代表孩子脑瓜子聪明啊!做父母的,说出去有面。

  八岁那年生病,不仅烧坏了脑子,说话的时候,一紧张就会磕巴。

  “那我考考你,这次挑水你走前面好不好?”说话间,秦溪侧了一下身子,把路给他让了出来。

  秦江不好意思的应了一下后,走到了前面。

  打水的水井边有一条两米多宽的小河,不少妇女带着孩子在河边洗衣服,相熟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,边聊边洗,孩子戏水的玩闹声和打湿衣服被教训的哭声交杂在其中,热闹极了。

  秦溪原本没怎么把挑水这事放在心上,毕竟那木桶看着不大,这种重量自认为对她造不成什么困扰,可谁知道,这水是越挑越沉,肩膀也越来越酸。

  看着挑着大木桶在前面健步如飞的秦江,秦溪陷入了沉思,还有些许的纠结,她在想要怎么不着痕迹的放下扁担,挑水嘛,不着急,路上休息个三四五次的,是很正常的吧!

  在原身的记忆里,挑水对她来说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,每天三趟,用水多的时候四趟五躺,风雨无阻,也不知道,小小年纪的她是怎么忍受下来的。

  秦江在前面走着走着,突然发现,后面人就没了,不,是不见了。

  于是他又挑着桶往回走,看到了站在大树旁歇脚的妹妹才放下心来。

  “你怎么又挑着水回来了,不累吗?”

  “不累。”

  “你下次可以把桶放下再来找我。”看着秦江懵懵的眼神,秦溪放弃了:“算了,下次我歇脚了,叫你一声,咱俩一起歇。”

  只挑了两趟水,秦溪就感觉自己不太行了,太累了,肩膀也火辣辣的,疼的厉害,腿也累的直抖,她家到水井的距离并不近,来回一趟,就得七八分钟,她以前哪吃过这个苦啊!

  虽然她父母早亡,可爷奶对她很好啊!就是走的早了点,她刚上大学,两个老人就陆续走了,都八十多了,是喜丧,遗憾虽有,但也还好。

  李春花在隔壁王婆家喝完早茶,一回来,就看到秦溪摊坐在自家大门槛上,她那心里就不太舒服了,去厨房一看,两个大水缸都还没满呢!就开始歇了。

  “怎么这个点了,家里的两个水缸还没满,衣服也没洗。”

  “早上做饭难吃的要死,现在就连干活都不认真干了,中午饭你还想不想吃了?”

  至于动手,不行,秦溪打小就听话,根本就没有叛逆的时候,干活学的很快,只教个两三遍,就学的有模有样了。

  对着这样听话懂事的软包子动手,对名声不好,那群城里老太太会更加看不起她的,所以,打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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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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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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