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笔趣 > 言情小说 >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满地白霜 > 第三百四十七章 婆媳对峙
  秦河刘梅听到这话,也瞪大了眼睛,看着李春花。

  刘梅之前还以为秦河的外家是抠门爱占便宜外加瞧不起人,才会这样,人不到,礼也不到。

  那天晚上,她还耳提面命的拧着秦河的耳朵,要他跟外家那边的亲戚断了交情,这种只进不出瞧不起人的亲戚,他们要不起。

  毕竟面子尊重,都是互相给的,对方都瞧不起他们了,他们要是再舔着脸过去攀关系,只会更加让人看不起。

  人活一张脸,树活一张皮,这点骨气,她还是有的。

  没想到,不是人家瞧不起人,而是钱被一只大耗子给偷走了。

  李春花没立即答话,而是三两口吃完碗里剩下的食物后,才看着刘琴说道:“我记得我当时是把红包给了他们啊!”

  “让我想想啊...我当时好像是把红包给了秦江秦溪,又好像是给了其他人,那会子我有事要忙,就让其他人代我转交了,怎么,你们没收到吗?”

  她年纪大了,对那时候的事记不太清楚了,不行吗?

  再说,不就七八块钱吗?小气吧啦的,这农村媳妇就是拿不出手,什么事都喜欢斤斤计较。

  这个时候的李春花,很显然已经忘记了,自己的根到底是在哪里了,此时的她,理所应当的嫌弃着以前的自己。

  “奶奶,你别再说谎了,那些钱就是被你吞了,快拿出来吧!”

  “我和刘梅,就指望着那点钱去黑市买粮食,好回去开火呢!”秦河一脸哀怨的说道。

  亏得他还因为结婚那天的事情,多有感动,谁知道,他奶那天对他态度那么好,是因为眯了他的红包钱啊!

  话说,这老太太也太鸡贼了吧!

  那天用阴谋诡计拿了他的红包,今天又骗了刘梅的钱,真够狡猾的啊!

  “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我拿的吗?”

  这孙子,白养了,整个一白眼狼,跟他爸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

  “我都跟你说了,这钱我交给秦溪了,没错,就是交给她了,我记起来了,终于记起来了,你去找她要吧!反正她有钱。”

  “找我要钱,你看我这浑身上下,像是有钱的样子吗?”李春花摊开手,在秦河刘梅面前走了一圈,把自己的贫穷全方位的展现给他们看。

  她现在全身上下全部加起来,不过两块多钱,想找她还钱,做梦吧他。

  真要是有钱,她肯定全都买成止疼药了,这才是她的命根子,比钱重要百倍的东西。

  要是秦河能咬住秦溪这个小富婆,不松口,坚决胡搅蛮缠,倒是有可能得到点补偿,毕竟秦溪不差钱。

  “李春花,你正经严肃一些好不好?现在立刻马上交待你的问题,不要在这里胡搅蛮缠。”

  “还有,钱呢?那么多钱,你全都花到哪里去了?”

  “你不要以为你不承认,我就不知道是你干的好事了。”

  刘琴知道,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,老太太吃药上瘾,行为是越来越过分了,这会子连坑蒙拐骗的招式都使出来了,说不定什么时候,就开始偷窃了。

  她跟秦山要上班,三个孩子全都在上学,这要是没个防备,指不定他们哪天一回来,家都被她搬空卖空了,这事李春花绝对干得出来。

  家里的这些个东西,可经不住她倒腾。

  她爱脸面,治不住这个又蠢又不要脸的婆婆,看来,是时候回娘家,找她妈商量商量,取取经了。

  “买药花掉了呗!你们又不给我钱,我只能自己想法子啊!”

  “你看这样好不好,只要你每个月给我五块钱的零花,我就再不这么干了,以后也不去找别人借钱了,你好我好大家好,大家都有安生日子过了。”

  看到李春花舔着个大脸跟他们要零花钱,刘琴是真的被恶心到了。

  一个月五块钱,亏得她敢想。

  自从这老婆子进了城来,是没有干过一天重活累活,孩子们还小的时候,她可能还累过几天,等孩子一大,她直接就撒手不管了。

  别的不说,自从家里无私奉献的老黄牛秦溪跑了后,这个家的家务,绝大多数都被刘琴秦山两口子接手了,像李春花,人已经渐渐摸索出了偷懒的诀窍,除了给自己做吃的,别的她是什么都不管的。

  冬天的时候,她那身棉衣一穿就是三四个月,无论多埋汰,她永远都不会洗,今年穿埋汰了,选个好日子,拿出来晒一晒,敲一敲,又是一件好棉衣,来年冬天继续接着穿。

  以前秦溪他们还在家,李春花还没磕药上瘾的时候,她不这样的,那时候老太太还是十分要脸面的,对外人的看法十分看重,现在人直接进化了,别人爱说就说,身上虱子多了不痒,债务多了,也就没什么好愁的了。

  “别想了,这是不可能的,有这钱我拿着干什么不好,干嘛非得给你呢!”

  “你也别不知足,我在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你,你三不五时给我惹点麻烦回来,我都忍了,现在每个月还想要五块钱零花,你怎么不上天呢!”

  “你能不能别那么自私,为这个家多想想?”

  “别人家的老人,每天都省吃俭用的,生怕不能给子孙留下点家底,将来饿到儿孙,你看看你,你为这个家做过什么贡献?”

  “我告诉你,你的户口一直在农村,真要是惹急了我,我就直接把你送回乡下去,带时候,你老人家,还是回村下地挣工分去吧!”

  她很久以前就在想这个事了,可请神容易送神难,这乡下,不是那么好送的,真要是可以,李春花早几年,就在乡下低头弯着腰干活了,哪轮得到她在这个家作威作福。

  “我不去,乡下日子有多苦,你们又不是不知道,我这么大年纪回去了,还能干什么?”

  “你要是真敢把我送回乡下去,你信不信第二天,我就拿根麻绳,上你们刘家去上吊。”

  “既然你都不给我活路了,我索性就死在你们刘家门口,也如了你的愿了。”

  刘琴的软肋,李春花把握的很准,她压根就不怕她刘琴不就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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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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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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