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夜饭,秦溪把家里剩下的肉全都给做了,用酸菜炒了猪肚,酱油焖了猪蹄,饺子就更不用说了,下午就在和面剁馅做准备了。
就这几个菜他们花了两天时间才吃完,特别是那道酸菜炒猪肚,回锅的次数越多,味道越香,最后一顿只剩小半碗酸菜了,秦溪却特意闷了一锅米饭来配它,没有别的话可以形容,就两字,好吃。
初四这天中午,家里存下的茶籽烧完了,这腊肠也熏好了,闻着就很香,被秦溪珍而重之的锁到了自个房间,她那把小锁,终于派上了用场。
至于她的衣服,自然是移到了竹箱里,放在了她的床尾。
家里需要两把大锁,一把锁她的房间,因为里面有钱,她的钱是藏在屋子里的,很隐蔽,位置是她精心挑选的,别人肯定找不到。
那钱不在地上、不在床上,更不在箱子里,而是被她放到了头顶两根房梁的缝隙处,外面还用小木片挡住了,里面放了一百二十块,十二张大团结。
唯一能够到房梁的只有梯子,可她家没梯子,每次要用梯子,他们都是去别人家借的,或者是把家里的桌子搬进来,再加上板凳,让秦江踩在凳子上去拿,倒是能成功拿到。
所以,如果她家进了贼,这小贼就算找到了地方,要想把上面的钱取下来,也绝非易事。
剩下的几块钱零钱,她一直带在身上,她在裤子里侧,自个用针线缝了个用来装钱的小钱包,因为身上不带钱,她总感觉哪里不对味,不习惯。
不过还好,一直没出过意外,每次洗衣服,她都记得把钱拿出来,口袋没破过,钱也没丢过。
秦溪上午收好腊肉,唐颖下午就来找她了。
“小溪,明天咱们去县城转转吧!也不用坐车,这几天天气好,咱们走路去,走路回,我听村里人说,抄近路的话,两个多小时就能走到永新县。”
“咱们就在那转转,逛一逛,也不拘要买什么东西,看一看就好,在村里,可太无聊了,现在又不用上工,每天都有大把的闲暇时间,这几天光听那些老太太吹牛皮了,听的我心烦。”
如果说刚开始聊八卦,她还兴致勃勃每天积极参与的话,现在村口都是爱攀比炫耀的老太太,相处起来就不是很讨人喜欢了,她已经有两天没去村口了。
她今天一直在知青点躺着睡觉,也就是想着去找秦溪,才起的床,出的门。
在村口攀比最严重的两个人是李大嘴跟陈穗,两人是妯娌,嫁的男人是亲兄弟,不过都早早的去了,留下女人跟孩子。
陈穗的儿子陈宗泽是陈惠村的支书,大小也是个官,在比儿子这点上,李大嘴是拍马也比不上,她那两个儿子都没出息,性子也是畏畏缩缩的,压根就拿不出手。
孙子就更不用说了,人陈穗一个儿子,却有三个年纪那么大的孙子,曾孙都抱上两个了,可她家还是只有一根独苗,曾孙更是遥遥无期。
儿子孙子比不上,可闺女可以拼一拼啊!
两人的闺女都嫁到了永新县,婆家的条件都还不错,去年,陈穗的老闺女还生了个老幺,李大嘴的闺女也差不到哪儿去,早早就当上了婆婆,现在在家威风的很。
这段时间一见面,她们就会开始攀比,陈穗说闺女女婿孝顺恩爱,亲家也和善知礼,李大嘴就说闺女跟女婿对她有多好多重视,外孙娶的外孙媳妇家里条件有多好,她闺女在婆家的地位有多高,早就当家做主了。
“行啊,反正我也没啥事,就咱们两个去吗?”
“我们两个人去是没问题,可你知道去县城的路该怎么走吗?”走路去,秦溪没意见,可关键是她俩来了这陈惠村后,没怎么出过门,不知道怎么去啊!
这要是迷路了,就好笑了。
一听这话,唐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,她要是知道就好了。
当然,秦溪肯定也不知道,因为她们是一起来的,除开过年这段时间,其他时候,她们两个基本上天天都腻在一起,秦溪去了哪儿,她都是知道的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那该怎么办啊?难道真的要找个熟悉路的人给我们带路吗?”
别的不说,陈月云晴曾柔她们肯定是知道怎么走着去永新县的,她们都来这好几年了,肯定走过的。
但是,上次陈月跟云晴想让她陪着她们去县城,她没答应,这要是找上门去,肯定会被她们刁难的,而且,双方的关系是真不好。
当然,她不知道上次那两人是想要她带着她们去黑市,如果她邀请她们去永新县的话,陈月不敢肯定,但是云晴是一定会答应这个邀约的,家里的粮食再过两个月,就要见底了,她必须得去黑市买粮,不然她跟方正还不得饿肚子啊!
而且,方正还不知道她干的好事,如果知道了,吵架那是一定的,这涉及到口粮,已经涉及到他的底线了。
在村里,口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这个事没解决,她这个年过的也不安稳。
当初寄粮的时候有多爽快,现在心里就有多纠结难受。
“不知道村里有没有牛车去县城?如果有的话,咱们可以一起跟着去。”
虽然坐牛车的速度比不上大巴车,可也比她们单纯靠脚走路要快。
听到秦溪的话,唐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她想到了:“有,年前我还看到有人坐牛车从城里回来了,两分钱就可以去永新县。”
“因为比坐车便宜,村民绝大多数都是坐牛车去的县城。”
“我现在去问大队长,看明天有没有牛车去县城,如果有,咱们可以跟着一起去。”
“那我跟你一起。”如果她们仅只是去县城逛一逛的话,叫不叫秦江何远他们也无妨。
“好,这次就我们一起去,带着何远他们,老感觉逛的不自在。”唐颖咧着嘴笑着说道。
这次就仅只是好友二人行,她们两个去就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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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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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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