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朝阳大队的田间地头,到处都是谈论这次秋收后分田地的事情。
前阵子朝阳大队所有的田地都已经测量好了,据说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亩多地,这个不分男女,只要户口还在朝阳大队就行。
这就让不少人都在嘀咕,这段时间要是能娶媳妇的,赶紧娶媳妇,这不多了一个人,就能多一份田地。
至于出嫁的,有的都在犹豫,打算等一等,等分了田地再说,毕竟农村人对于田地看的比啥都重要。
以至于这次秋收,整个朝阳大队的都无比的齐心,往常那些拖拖拉拉的偷懒的人,这会也得装一下样子,毕竟,要分粮食分田地了。
这不想多分点?
所以农忙虽然累,但是所有人都干的热火朝天,以至于赵春兰和宋思源在家烧水做饭,这已经是他们能想到的,最轻松的活。
因为包括回家的赵冬雪,每天也没闲着,洗一家人的衣服不说,还得捡稻谷。
弄得宋思源都有些脸红。
她炒菜不行,煮饭也不大行,但是居然学会了烧火,择菜这些也能干,关键是很勤快。
并不像城里姑娘那样娇气。
只是对于宋思源的存在,朝阳大队风言风语渐起,说得最多的人还是王春花。
一说那宋思源哪里像城里姑娘?
太不要脸了,这没结婚在男人家里住着不走,这是眼巴巴的想嫁给赵国庆,想分这朝阳大队的田地吧,
说了宋思源又说赵国庆。
说他是个小白脸,就会吃软饭,作风也不好,前面都有对象都摆酒了,这会又带一个女人回来,这不是乱搞是什么?
还说赵国庆家当父母的没用,儿子不懂事,这当父母的也混账,反正那话难听的要命。
气的刘贞芳当场差点和王春花吵起来。
气急之下,刘贞芳说那宋思源是自己干闺女,在她这干妈家里住一段时间怎么了?
农村认干妈干闺女的多,感情好来家里住十天半月都是正常的,而且农村干闺女干儿子这些,在老人过世后,都得披麻戴孝,算是比较亲的人。
而真的是干闺女来家里小住,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所以看着王春花一下子被怼的没话说的刘贞芳,晚上回去后,就在家翻找了许久,找到一只银镯子,那是她出嫁的时候母亲送给她的。
她有些舍不得,可想一想家里真的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送给宋思源。
也只有这个东西,在她心目中,算是很贵重的宝贝。
最后刘贞芳还是把这手镯子送给了宋思源,表示要收她为干闺女,并且委婉的说起,村里有人风言风语的,自己这样做可以堵住悠悠众口。
毕竟,就算宋思源不在乎那些风言风语。
但是他们家还得在朝阳大队生活,可不能被人看扁了。
听懂这话的宋思源,脸一下子红了,特别的不好意思,不住的向刘贞芳赔不是。
表示自己年轻还真的不懂事,很多事情想的不周到,以后还让干妈多多提醒,她以后一定会孝顺干妈。
宋思源这样一说,刘贞芳顿感欣慰,本来心底还有一丝丝不快,也消失了,拉着她的手不住的说,自己委屈姑娘了,放心,自己以后这个当干妈的,一定会努力做的像样子,一定不会让村里人嚼舌根。
影响姑娘家的名誉。
宋思源这几天在赵家,知道刘贞芳心肠好,做饭也特别好吃,对她也多有照顾,这会倒是真心诚意的表示了感谢,也收下了那个手镯子。
一转身却送给刘贞芳一对金耳环。
可把刘贞芳吓的不轻,死活都不肯要。
因为在刘贞芳的记忆中,金子都是特别的贵重,这东西老值钱了,一对金耳环那得多少钱,说不定是人家姑娘准备出嫁的嫁妆,自己哪能随便要?
太贵重了,这根本就不能收。
“干妈,你看我都收了你的礼物,这个耳环本来我是准备自己戴的,一直觉得样式有点老气,本来就打算走的时候送给你的,这不我今天认了干妈,也高高兴兴的,只是提前把礼物送给你,你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片孝心呀……”
宋思源极力的劝说着刘贞芳,表示这东西确实是打算送给刘贞芳的,一定要她收下。
“不行,不行,太过于贵重了,我哪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?”
“不贵重,以前赵国庆帮我抓小偷,那包里装的东西,不知道能买多少金子,嘻嘻,这是干妈应得的,我给你戴上!”
宋思源嘴巴甜,这会干妈干妈的就喊上了,还说起赵国庆帮了她很多。
但是,自己从来就没有回报过,一个小小的耳环实在是不值得一提,说着硬是要帮着刘贞芳把耳环戴上。
这刘贞芳本来也是想着村里不少人在嘀咕,说他儿子作风不好什么的,说宋思源不好,这要是把这耳环戴出去,直接说自己干闺女送的。
这知道的肯定羡慕的要死,对于宋思源肯定就没那么多恶意了。
所以她犹豫了一下,宋思源也就趁着这会,把一对金耳环戴在了她的耳朵上,并且还拿来了那圆圆的镜子给她照。
镜子中,那堆金耳环灼灼生辉。
“哎呀,还是取下来吧,这要是掉了可就不得了……”
金子多贵重呀,这要是不小心掉了,那还得了?
“没事,这金耳环我给你固定好,根本就掉不了,你放心好了!”
宋思源又是一阵解释,然后刘贞芳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,想了想把这事和赵国庆说了一通,表示,这金子太过于贵重了,她就戴一天,堵一堵村里那些长舌妇的嘴巴。
后天就可以还给宋思源了。
金子虽然贵重,但是赵国庆也还买得起,只是粗心大意没想到母亲这样喜欢在意,所以他就笑了。
“妈,喜欢你就留着吧,一对耳环而已,这点人情,你儿子还得起……”
赵国庆的琢磨着,自己和宋思源合作的那个服装厂,都快慢慢走上正轨了,等真的赚钱的时候,别说这点金子了,就是金条金元宝也都是小事。
可惜,这话却被有心人听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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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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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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