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三婶陈红梅的手腕上,有一串红色的晶莹剔透的珠子,看着格外漂亮显眼。

  但是这串珠子,让赵国庆脸色大变,因为这珠子他认识。

  “三婶,你手上的珠子我怎么有些眼熟?”

  “眼熟?不会吧,这是大庆寄来的,这孩子,是听说咱家要盖房子了,就给你三叔写信,说是在庙上求了一个开光的好宝贝,说会给我们家带来好运气,这东西好看,我平时舍不得戴,这不想着要搬家了,才拿出来沾沾喜气……”

  陈红梅自豪的把右手伸出来给赵国庆看。

  还说这赵大庆在家的时候虽然不靠谱,但也算是个念恩的,还知道给他三叔写信,给他家寄来东西。

  这红色的珠子陈红梅觉得很贵重,一看就是好东西,所以平时真舍得拿出来戴。

  这也是要搬家了,才慎重的拿出来戴一下。

  陈红梅根本就没注意到,她说这些话的时候,赵国庆脸色很难看。

  因为这串珠子哪里给三叔三婶带来幸福生活,它会给三叔三婶带来灾难。

  搬新家后三叔三婶最盼望的是什么?

  他们想生一个娃,虽然嘴上没说,但是心底一直想生一个男娃,为他家支撑门户。

  这里是农村,家里没有男娃的,宅基地都没有。

  这就是为啥用赵友庆的名义,可以买到宅基地,但是用赵冬雪或者赵冬梅的名义就买不到,拿钱也买不到。

  那个时候农村就是这样的,虽然口号里喊着男女平等。

  但是有些东西延续几千年,都刻到骨子里的了。

  像三叔三婶这样的,也不是不喜欢赵冬梅,他们家对自己闺女也是特别疼爱,但即便这样还是想要一个儿子。

  因为在农村像梅四海这样的,有四个儿子,他在村里就能横行无忌。

  动不动几个儿子打上门,或者可以蛮横无理等。

  这会的农村,不是讲理就可以,得男人抱团才能不受欺负,才能在本来物资不多的时候抢占更多的资源。

  因为姑娘家都会出嫁,儿子留在家里,而集体上有什么事情,人多就占着理。

  没有儿子会被人骂绝户,虽然是陋习,但是这会在农村就是这样的习惯,谁也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,反而大多数人都像赵全和陈红梅这样,想要一个儿子,属于自己的儿子,这也是一种生命延续和寄托。

  如果实在是没有儿子,有侄子往门口一站,以后也是算有人给养老送终,老一辈说这也不算是绝户。

  这也是赵全对家里的几个侄子特别好的缘故之一。

  像赵全家里这情况,如果万一没有儿子,村里人默许的情况就是,他以后有侄子送终,哪怕侄子只是在他去世那天赶回来,给他摔火盆捧灵位上山,他家的财产也是侄子继承。

  就像赵大庆给赵全和陈红梅送上山后,他家的房子啥的以后就是赵大庆继承,他可以卖,而赵冬梅都无话可说。

  这,虽然很操蛋,但是朝阳大队一直都是这样的。

  虽然是这个风俗,包括赵国庆都有继承三叔房屋地基啥的机会,但是在当初赵国庆的心底,三叔三婶都是实在人,他是希望两人又再有自己的孩子。

  不管男女,都是一个希望和寄托。

  前世三婶是怀孕过的,只是生产的时候大出血,听当初的产婆说是一男一女双胞胎,可最后三婶没了,孩子也没了。

  当初意气风发的三叔,一下子一蹶不振伤心过度加上喝酒,没多久也病死了,留下了还没成年的赵冬梅。

  而那个时候就是赵大庆给三叔摔盆捧着灵位送上山,他本来居长,又是读书人,当年是顺理成章几乎没什么阻拦,就继承了三叔的房子和分到的田地等。

  当年赵国庆根本就没多想,赵大庆卖了三叔的房子,也没管赵冬梅。

  赵冬雪可怜,后来还是刘贞芳看不过去,把这孩子接到自己家里,让她在他们家里出嫁的。

  而机缘凑巧赵国庆才发现,当初这赵大庆送给三婶的手串有问题,可那个时候,赵大庆已经坐大了,伪装的面孔却被乡亲们交口称赞,谁会想到这样的人,当初那么狠毒?

  真是咬人的狗不叫呀!

  “三婶子,我听人说,有的手串女人不能戴,戴了有孩子也保不住,特别是那种颜色鲜艳特别漂亮的……”

  因为前世这经历,这辈子的赵国庆几乎没犹豫,一口就说出这手串不好,不能戴,有问题。

  甚至提到陈红梅最最在意的子嗣问题,这可把陈红梅吓了一跳。

  “国庆,你别吓唬你三婶,你三婶没啥见识,这大庆送的,怎么会呢?你该不是被人骗了吧,哪有这样的事情?”

  陈红梅第一反应是不相信,哪有这么邪乎?

  一个手串而已,赵大庆说是带来好运的,这她家的日子确实是越来越好。

  这赵国庆却说这样手串戴了,有孩子也保不住?

  这,这她该听谁的?

  “三婶,我虽然是听人说,但是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,或者你有空把这手串找懂行的人看看,必须得懂中医的,最好检测一下……”

  赵国庆知道自己这样冒然说三婶不信,但是他必须说,哪怕能提醒一下三婶,说不定也能避免悲剧的发生。

  “检测?这,去哪检测,要花钱吧,懂行的,这小山村,谁懂呀!这多麻烦,大不了我回头和你三叔商量一下,看咋办……”

  陈红梅说着这话的时候,眼神看了一下这手串,眼神中还满是不舍。

  她年纪其实也不大,女人爱美是天性,但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允许,她自己也舍不得。

  这全身上下除了扎头发的橡皮筋,也就这手串算的上她唯一的首饰。

  偏偏这唯一的首饰,还被赵国庆说有问题,她可真有些头疼。

  等到晚上赵全回来的时候,她把这事和赵全说了,还有些不舍的看了一下手腕。

  “我这辈子嫁给你,就没有一件首饰,这手串这么好看,又是大庆送的,我觉得是不是国庆小题大做了?他不喜欢大庆,连带他送我的东西,也不喜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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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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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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