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信中夏若兰向赵国庆说了自己家里的情况,她爷爷夏东海,父母大伯还有堂姐等人的情况。
赵国庆看着夏若兰写的堂姐夫孙兵,他似乎想起什么?
夏东海的名字,他已经暗自心惊不已,知道夏若兰家不简单,但是没想到夏东海是她爷爷?
更没想到孙兵是她堂姐夫?
不过赵国庆再想一想所谓的门当户对,也就释然了。
像夏家这样的人,哪怕是堂姐嫁人,自然也会挑选门第,像孙兵,他背后的孙家也是庞然大物。
前世自己也是后来混的非常不错,才有机会被人引荐,参加过一个宴会,只是远远的看到过孙兵一次。
当时的孙兵,可不是他这个小虾米可以扯上交情的,人家的身份地位权势摆在那里。
你就是想往跟前凑,都没那个资格。
能远远看几面,都让很多人有吹嘘的资本了,赵国庆没想到居然是夏若兰的堂姐夫?
真是让人感叹不已。
这也越发说明了,要想像夏若兰说得那样,让夏东海认可自己,愿意把最疼爱的孙女嫁给他不容易,那是相当不容易!
甚至很有可能只是夏若兰的一厢情愿。
赵国庆在心底闪过这个念头,很快他也没在意。
反正他继续努力,与其担忧未来,还不如现在脚踏实地。
夏若兰在信件的结尾,叮嘱赵国庆给她写信,并且把信珍藏起来,等她到了江城大学后,再把信交给自己。
赵国庆拿起笔,想了想,算了,到时候夏若兰到了江城,自己也会经常的过去。
到时候与其给信件夏若兰看,还不如自己和她说一说现在买大房子开的砖瓦厂。
所以写信什么的,真的没必要了。
把信件收到枕头底下,赵国庆就往铺子里去,这里距离他做生意的地方很近,走路只要几分钟。
走在路上,随处可见的行人,很多人那打扮一看就是大院上班的,看打扮就特别好识别。
还有一些是一中的老师,他们大多数带着眼镜,文质彬彬的模样,一看就是书卷气十足。
赵国庆很喜欢这位置,而且周围的邻居看着很不错。
这地方贵点,但是还真有贵的道理。
等到赵国庆从新家往莲花池走的时候,偶尔碰到有些熟悉的街坊邻居,不住的和他打着招呼,有人在问他。
怎么去那边做什么?
这会赵国庆就告诉人家,自己在那边买了房子,而这会不少熟悉的邻居才赫然发现。
才搬开没多久的赵国庆,居然都买了新房子?
“在那呀,新房子有几间?这不便宜吧……”
“就在前面那四间屋青砖院墙,墙顶上种仙人掌的那家,四间房子,还好!”
赵国庆家里很好认,毕竟在这一片这么好位置,四间带院子的青砖院墙的房子不多。
他一说墙顶上种着仙人掌的人家,大家马上恍然大悟,有知道那户情况的人就惊呼了一声。
“我的天呀,那户房子可不便宜,我听说要二千块了,啧啧啧,不得了,赵同志你也太厉害了,年少有为,这才搬过来多久,就买上大房子了!”
不管是什么时候,买房子都是让人羡慕的事情。
这城里哪怕两间小小的房子,也价值上千块,何况是像赵国庆这样大四间。
二千块,哪怕对于城里拿工资的人来说,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,一般人都是可望不可即的。
有人羡慕万分的和赵国庆说话,也有人在旁边打听怎么一回事?
没多长时间,大半个莲花池的人,都知道赵国庆买了新房子?
有和他关系好的人就在那边起哄,说是买新房子搬家怎么不请他们去帮忙等等,一个个显得异常的热心。
“买房子而已,我想着街坊邻居都很忙,也就没怎么热闹,一家人去吃了顿饭而已!”
以前赵国庆在这里做生意卖东西。
那些街坊四邻对他并不算很热情,许多人都觉得他只是租人家房子做生意而已,说不定干上一年半载就离开了。
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赵国庆在这里买了房子,那以后就是他们的真正的邻居了。
而且这邻居可真是有本事的人,这样的邻居自然是要好好巴结相处的。
感受着周围街坊邻居的热情和羡慕,赵国庆用了比平时快多半个小时的时间,才走到国庆百货,好在大姐二姐她们早就在店里忙碌起来了。
“大姐,大姐夫,你们打算啥时候搬家?缺不缺什么,我可以从老家给你们拿!”
赵国庆这新房子简单就搬了一下。
但是赵春兰他们房子便宜一点,稍微破旧一些,而对于他们来说,这是他们第一次住新房。
所以就自己用白石灰刷一下,这样就显得新一些,然后在看一个好日子搬家。
这样以后搬家后就会特别的顺畅。
“不缺,我们到时候把老家的家具搬一些过来,到时候你帮我联系一下拖碎油饼的拖拉机就行,这月十八是个好日子,我们想收拾收拾搬家,你看日子咋样?”
周勇和赵国庆商量。
本来他们嫌弃着房子太大太贵了。
但是等她们打扫卫生去准备刷墙的时候,心底就满心欢喜,憧憬着有一天能住进来。
那该有多幸福呀。
“十八是个好日子,自然是可以的,到时候我给你们抓一只鸡逮两只兔子啥的,再弄点菜,这块你就别担心了,回头呀,我让三叔给狗剩打一个书桌送过去……”
赵国庆知道大姐这房子一买就没啥钱了,他就琢磨着让三叔帮着打一点家具。
送别的家具大姐不一定会收,但是说给狗剩做书桌,那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果然周勇愣了一下,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赵国庆搬家的时候,他们什么都没准备,这,狗剩怎么好意思收舅舅的书桌?
“那有啥不好意思的,娘亲舅大,我是送狗剩的读书的,以后呀狗剩给我考个大学就好了……”
赵国庆这样一说,周勇眼睛一下子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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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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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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