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对你奶说话了?小兔崽子,简直胆子越来越大了……”
说话的是赵国庆的爹赵贵。
而砸向赵国庆脸上的却是一本旧的万年历,这本万年历不厚,不过用来垫桌子足够了。
“我说的是实话,那么大一块猪肉,肉没了,钱也没了?这当初买猪肉的钱,可是我妈去外婆家借的,奶,这钱,你得还给我妈……”
赵国庆寸步不让,眼睛直视着梅老太!
“没听到吗?给你攒着娶媳妇!”
到手的钱,梅老太自然是舍不得拿出来。
但是赵国庆倔强,直接硬挺挺的来一句,亲事黄了,这卖猪肉的钱得还给我外婆。
梅老太骂骂咧咧的自然是不愿意,赵贵也小兔崽子的骂着赵国庆。
大伯和大伯母低着头赶紧吃菜。
大姐春兰和夏荷一脸着急,只能用玉米糊糊的喂一下狗剩。
刘贞芳直叹气,那边三叔和三婶子像是两个透明人,只管低着头吃饭。
一大家子在一起吃饭,像春兰和夏荷以及刘贞芳他们,都没资格上桌子。
只能一人端一碗玉米糊糊,上面一点点青菜,屋子里凳子也不多,只能蹲在墙角吃饭。
够吃不够吃就这些了。
“别吵了,就不能省心点,少说两句?把这钱给国庆娘,让她凑点钱,把这孙媳妇还是娶了,让她好好管一管国庆,这倔牛,啥玩意呀……”
最后还是赵老头出面和稀泥。
梅老太不甘心的把钱给了刘贞芳,还要她想想办法凑钱,给赵国庆把陈芙蓉娶回来。
但是赵国庆也懒得再说什么,只是低头把手里一碗清的可以照人的玉米糊糊,咕嘟咕嘟的喝下去。
肚子里依旧是空荡荡的,在看桌子上,三个菜盆干干净净,锅里玉米糊糊都被人刮的干干净净。
连洗锅水都没有一点剩的。
前世,跟着梅老太一起吃大锅饭,就没有吃饱过一顿饭。
但是梅老太却能过年的时候往赵大庆,手里塞几百块。
还是得分家才行呀!
下午赵国庆回到房间里躺着发呆,赵家三兄弟没分家,正屋四间大瓦房,赵老头和梅老太两人一间大房。
一间摆放桌子当了吃饭的地方。
另外两间老大赵富住了一间,老大的儿子赵大庆半间,闺女赵秋菊住了半间。
然后就是东西两边都是两间厢房。
东边是赵贵一家也是两间,西边赵顺也是两间。
乍一看,赵家老头三个儿子,一个人儿子住两间房,公平公正似乎谁也挑不出毛病来。
老大家儿子大庆出去上学,空出半间房子,闺女也能住半间房。
又因为正屋都宽敞明亮,等于四五个人,住了四间大瓦房,那居住条件不言而喻。
老三家只有一个闺女赵冬梅,所以两间厢房还能剩下半间放点杂物。
可怜赵贵家里,两个姐姐虽然出嫁了,但还有一个赵国庆,一个弟弟赵友庆,小妹赵冬雪,加上赵富夫妻两人。
等于一家五口人,挤在两间并不宽敞的厢房里。
以前赵国庆和赵友庆住在一起,赵冬雪单独住了半间房,出嫁的姐姐们回来就跟她挤一挤。
前世的时候,赵国庆结婚,赵友庆自然不好在哥哥挤一个房间,只能去柴房睡。
但是前世柴房透风,赵友庆生病了,就睡在妹妹赵冬雪的房间。
然后刘贞芳让闺女赵冬雪去和赵冬梅暖脚借宿,不过赵冬雪那一晚上没过去,睡的是柴房。
谁知道赵冬雪半夜睡着了,柴房年久失修,突然就倒塌了,把十三岁的赵冬雪活活砸死了!
这一直都是前世赵国庆心底迈不过去的坎。
算算日子,也不过就是今年冬天的事情。
所以年前必须把房子修好。
这样妹子至少不会被倒塌的房子砸死。
不过在修房子之前,陈芙蓉自然是不能娶,不但不能娶,还得想办法让赵家分家。
不然,家里就别想吃一顿饱饭,他就更别想娶一个好媳妇。
何况,他还把海口夸下去了,说是要娶一个城里的女大学生当媳妇。
好在这一二年,农村就要改革分田到户,慢慢的市场经济就来了,那个时候到处都是机会,想进城也容易。
到时候娶个自己喜欢的媳妇,肯定也容易。
咕咕咕咕,突然一阵饥肠辘辘的声音,让赵国庆一下子反应过来。
好饿呀,中午喝那点玉米糊糊,这晚饭还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!
到时候又是一碗玉米糊糊,能把人顿顿饿的心慌!
半夜饿醒的滋味,那可不好受!
当下赵国庆就从床上爬起来,心底琢磨着是去山上还是水里弄点吃的?
朝阳村村边有河,平时勤快点,也能捞不少的鱼虾,就是这东西费油,每次捞回来的鱼虾梅老太总是骂。
而且鱼和玉米糊糊一起吃,总有股腥味,赵家人不太喜欢。
所以赵国庆打算山上,去山里弄点陷阱,想办法弄点野味打打牙祭。
而且,他还想挣点钱,趁着自己有自行车,不管是去公社还是去县城都方便,赶紧的把这自行车的钱挣回来。
再分家盖上大房子,然后碰到合适的姑娘,再娶一个喜欢的媳妇!
这样人生也不算白活一回了。
想到这里,赵国庆就往后山走,而那边金巧芳和赵贵还在商量着,这媳妇到底娶不起?
这钱咋办?
三转一响三十二条腿,可陈芙蓉那姑娘真的不错,不但有工作也喜欢国庆。
要是娶回家,只求对国庆好一点,小两口好好过日子,国庆这个倔脾气就有人管了,她这个当妈的也就松了一口气!
而这个时候在陈家,陈芙蓉黑着脸对母亲刘淑芳甩脸子。
也说出了自己肚子瞒不住了,这话可把刘淑芳吓的不轻。
“这,谁的?这可怎么得了?”
“你别管谁的,但是目前找不到比赵国庆更合适的人了,我肚子拖不得呀,所以不管是用什么方法,我一定要嫁给赵国庆……”
陈芙蓉一咬牙,这年头要是被人知道,她一个姑娘未婚先大肚子。
别说她那工作保不住了,就是唾沫星子,都能把她给淹死!
所以跟赵国庆结婚,那是她的救命稻草!
不能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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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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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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