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陈家还是讲究人,这猪肉是不是人家还的礼?”

  “别动,婚事黄了!”

  赵国庆一句婚事黄了,被听到动静喜滋滋,从厨房出来的母亲刘贞芳听到。

  她脸色大变,手里的锅铲哐当一声,都掉到地上了!

  “你这倔牛呀,好好的婚事为啥黄了?你想气死我吗?”

  刘贞芳浑身发抖,气的一口气差点就上不来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,他还以为儿子倔脾气又犯了。

  而她骂赵国庆的时候,家里人都听到动静出来了,像前世一样,还有赵国庆两个出嫁的大姐二姐。

  看着母亲刘贞芳满头的黑发,没有佝偻的后背,想起多年后,母亲满头白发佝偻着腰肢,走路都像是在地上爬的模样。

  赵国庆有些呜咽了!

  重活一世,再看到母亲大嗓门骂自己倔牛的情景,好开心。

  “陈芙蓉的母亲,要加三转一响三十二条腿!”

  赵安平目光落在了一边大姐赵春兰和赵夏荷身上。

  他的大姐赵春兰,此时也不过二十七八岁的模样,手里还抱牵着三四岁的外甥狗剩。

  狗剩病恹恹的没什么力气,这会一副想打瞌睡的模样。

  二姐此时还不显怀,脸色蜡黄,小妹此时十三四岁,可是身形瘦弱,头发稀黄穿了一件洗的发白打了好几层补丁的衣衫。

  本来听到哥哥回来的声音,脸上开心不已,但此时在听到赵国庆的话语,脸刷的就白了!

  三转一响三十二条腿,这,这……

  听到消息的所有人都惊呆了,大伯母一下子就骂起来。

  “这真是不要脸卖人了,要三转一响三十二条腿,怎么不去抢呀……”

  这年头大家都穷,农村娶媳妇其实没那么多彩礼,隔壁家娶本村的媳妇也就去年喂了两头猪,喂了卖给生产队。

  然后落得钱买了一些棉花,准备了两床被子,给新媳妇买了两套衣服,然后请村里人亲戚吃了一顿饭,买了些糖果,去红星公社花一块钱开一个结婚证明。

  这婚事就算是成了!

  只有条件特别好的城里家庭,会准备三转一响。

  农村人结婚,没那么多讲究,三转一响还得要三十二条腿,简直听都没听说过!

  “可是,这客人都请初八来吃饭的,这,这新媳妇娶不了,这……”

  刘贞芳慌了神,朝阳村是个大村,赵家人和金家人都多。

  这一旦闹出这样事情,那不是要被人戳断脊梁骨?

  这些天村里人知道她家要娶媳妇,一片恭喜羡慕声,她走路背的都挺得直直的,哪怕累,心里头高兴呀!

  他家儿子虽然没考大学,但是,不成才成家立业也好呀!

  可,这,眼下婚事黄了,还是摆明了女方嫌弃他们家穷,这,越是在意什么,就越是怕什么!

  她家孩子多,穷呀……

  他家的国庆多好的孩子,就因为穷,跟着他们遭罪了。

  刘贞芳眼泪啪嗒啪嗒的就往下落,想着国庆这孩子除掉倔强,会心疼人懂事,可因为家里穷媳妇都娶不上了。

  不行,家里就是砸锅卖铁,把她这身老骨头都卖了,也得想办法把这凑齐,好歹这是儿子点头想娶的媳妇。

  儿子成了家,她心愿就完成了!

  刘贞芳一哭,一家人心底不好受。

  赵春兰和赵夏荷两姐妹就几乎没犹豫,开始从身上往外掏钱,可他们的钱敢拿出来,却被赵安平喝了一声。

  “我说了,不结婚了,大姐,我看狗剩病恹恹的,要不,我骑自行车送他去乡卫生所,顺便,妈把这点肉炖了,难得姐姐来了……”

  赵国庆摸了一下外甥的额头,有点发烧,他想起前世的时候。

  为了给他凑钱结婚,大姐把给儿子治病的钱都拿出来了,以至于狗剩发烧烧坏了脑子,总是痴痴呆呆的。

  姐夫为这事恨了他家一辈子,而大姐一辈子守着狗剩,过的很惨!

  自己何其有幸,遇到两个最疼他的姐姐,还有一个好妹妹,一个好弟弟!

  可前世,因为自己娶妻凑彩礼,硬生生的毁掉两个最疼他的姐姐的幸福,还有妹妹的一条命!

  “狗剩是有些不舒服,这不你这要结婚了,这事要紧,我给孩子煎点草药,狗剩身体好,应该没事的……”

  赵春兰心底还惦记着弟弟的婚事。

  却被赵国庆狠狠的瞪了一眼。

  “上车,那那么多废话,我带狗剩去乡卫生所看病,妈你别哭了,就陈芙蓉这样的人,不配进我家门,我以后给你娶一个城里大学生的媳妇,好好孝顺你……”

  “你,这倔牛呀,你,你这是在做梦呀!”

  刘贞芳是怎么也不相信,自己这倔儿子,还能娶到城里大学生媳妇?

  他可真敢想呀!

  赵国庆非要大姐赵春兰抱着狗剩和他去卫生所,赵春兰说不过他,只能上了自行车。

  路上,赵春兰劝说他,凑点钱把媳妇娶了,说是陈芙蓉至少有工作,以后弟弟日子好过点。

  “大姐,你别总想着我,总想着补贴我这个弟弟,你都出嫁了,自家男人孩子比我重要,记住没?”

  “啊,说啥了,你是我弟,从小都是我带大的,咋就不能想着你?”

  坐在自行车后排的赵春兰,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
  赵国庆是她一手带大的,小时候弟弟吃口啥,都会惦记着她这个姐姐,她对弟弟也是掏心掏干的好。

  可今天,国庆这是什么意思?

  赵春兰还有些不大懂?

  “我说,狗剩才是你儿子,和你血脉相亲,弟弟,弟弟娶了媳妇就忘记姐姐了,哈哈,你要跟姐夫好才成……”

  赵国庆这话说的,本来心情有些难受的赵春兰,噗嗤笑出声来!

  用手使劲掐了赵国庆的腰一把,笑骂了一句。

  “当初我结婚的时候,是谁非要跟着说要娶我当媳妇?哭着送了我一路?陈芙蓉必须娶回来,有一个女人跟你,姐和爸妈心底才能放心呀……”

  赵春兰叹了一口气,她是大姐,虽然只比赵国庆大八岁,却把这个弟弟看的比什么都重。

  “别,大姐打住,别在和我提陈芙蓉了,我说了,她不配……”

  赵国庆今日虽然退亲,但是心情并不见沮丧,反而心情好的很!

  而他们把狗剩送到乡卫生所的时候,一进去就被医生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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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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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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