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承光今早没见着那一幕,那个时间点,他还在家睡着呢。
他自从跟了珩哥,他就成了自家最能挣到钱的,连他妈对他的态度都好多了,所以,虽然地里忙着,他迟点也就迟点了。
姜队长很体恤大家,他按照人头划分地块大小,在农忙时间包给你干了,随便你什么时间去干,只要每天不要耽误事儿就行。
所以,他就略迟了一点。
结果,他一出来,就听说了那事。
他那个悔啊,结果好嘛,老天爷这么快就补偿他了?
他揉揉眼,又揉揉眼,没错啊,这个就是他珩哥啊。
什么样的情况,男人才会去女方家帮忙呢?反正他们麦收大队有传统的,一般都是婚约说定的男女两家。
也就是说,既然当了准女婿,那来帮忙是应该的。
周围人已经议论起来了:
“哎,顾家三子真的来帮忙了。”
“啧,他不是街溜子吗?姜家真的把女儿嫁他?”
“人家哪里是街溜子,你没看他这回从外面回来骑回来的自行车吗?我猜他肯定是个能挣钱的。”
“哈,骑个自行车就会挣钱了?谁知道自行车是不是他的?”
“嘘,小点声,谁知道啊,平日也不大做农活,也不知道姜家人怎么想的。”
“姜队长难不成一家把个丫头宠上天,还能让女婿也吃姜家喝姜家的?”
“何止啊,顾家单门独户的,要是我家,我宁可把闺女淹死,都不干!”
“你们别胡咧咧,小点声,徐四家的,你是嫌上回跟姜队长媳妇儿打架不够疼呢?”
“就是,还你们家闺女呢,就你们家闺女,人看得上?”
……
赵承光瞥了一眼不远处既没阻止,也没做声的姜大队长,又看了一眼不远处另一片田里,正沉着脸坐在拖拉机里的姜爱国,他悄无声息走过来,捅捅顾珩,在顾珩看过来的时候,又给他竖起了大拇指:
“珩哥,你行啊,什么时候上的姜家的门啊?我怎么不知道?”
他家距离这么近,咋没听到动静。
顾珩不爱搭理他,手脚利落的割麦,碰到他挡道,他便道:“让开,脚!”
说罢,镰刀就已经挥了下去。
吓得赵承光魂儿都飞了,以前所未有的敏锐一跳三尺高,脚脖子凉嗖嗖的。
“……”大概率周围这群人说话惹到他珩哥了?
所以他杀鸡儆猴了?
但为什么选他当那只无辜的鸡呢?
赵承光不敢说话了,周围人无论说什么的都不敢说话了。
顾珩只沉默的干活。
三下五除二,帮完忙,他就又转战另一边,一下午他一个人去了三处有姜家人在的地方,尽挑重活干了。
等到四点多,他又骑上他的自行车了,走的时候还来田里跟姜队长打了招呼:“大伯,我去接胖丫儿了。”
不仅是姜大伯,姜二伯父和姜爸那边,他都依次去招呼了一声,然后才骑车走远了。
于是,晚间,众人又看了一回他带着姜娴悠悠的骑车回来了。
姜家人的态度就那样,反正就是姜家三巨头还不乐意,但拗不过姜娴,于是就冷处理。
倒也不是没人仗着跟姜家的关系不错来问,但姜家三巨头都不搭理,遇到姜爱国暴躁不爽的时候,他能直接给人撅回去。
不仅姜家三巨头,姜娴的几个哥哥也被问了,在这事上,他们也不约而同的不搭理。
哪怕是人缘最好的姜小大夫姜建松,旁人问他的时候,他也都笑笑,就是不搭话,真要问的烦了,他笑脸就收了,还别说,一贯笑脸待人的姜家小大夫,这脸一冷,还真是有几分气势,让人不敢造次。
还有个姜建海,不过这人今天都不见人影,就是想找他问,也没人找得到他。
而除姜家人以外的其他人,倒是有人问到顾大嫂那边,顾大嫂只说他们一家都喜欢姜娴的很,但处对象这事,是顾珩和姜娴的事,她是大嫂,又不是妈,难道还能关注到小叔子房里的事儿?
又有人问冯家,冯裁缝就一问三不知,谁要是要见顾环,顾家老太太就出来了,大有你们要干什么?是不是见不得我老冯家又要有孙子了,想刺激我儿媳妇呢……
所以,最后,大家也没得出什么结论。
大部分人本来觉得,姜家人不满意顾珩,可不满意,人家闺女跟顾珩出双入对是真的,可满意,顾家最近也没动静,顾大嫂和姜二伯母在外面遇到过一次,两人和之前看起来一个样,也没有变得特别亲热或者怒目而视……
就很奇怪。
到了晚上,顾珩又来了,他来的时候,姜家人还在吃晚饭。
顾珩也没空手,提着四瓶酒,带着一条香烟。
便是如此,姜爱国觉得嘴里的饭也不香了。
姜家三巨头依然是冷淡的态度,招呼他的也只有姜家三位女性长辈。
姜大伯母见顾珩一来就放下了酒和烟,然后挽起袖子就要帮她干活,连忙拦着:
“哪儿能让你干活,小顾啊,你歇着去,或者跟胖丫儿说说话。”
姜二伯母也道:“是啊,来都来了,怎么还带东西。”
李秀英没说话,不过是笑着对着顾珩点了点头。
顾珩表现的是很有礼貌的,他一一的姜家人一个不漏的打了招呼,然后才温声慢语道:
“没事,大伯母,这些活计又不难做。”
“本就该第一天上门就带东西来的,是小子无礼疏忽了。”
没一会儿,他和除了姜家三巨头的其他人都搭上话了,闹到最后,他不仅成功留下了东西,还把姜娴的伯母和嫂子们都逗乐了。
……
姜娴算是看明白了,这人在长辈面前和不在长辈面前,完全就是两个人。
在长辈面前,他会装乖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多绅士翩翩呢,今天晚上过来,也难为他还换了件衣服,黑色的中山装,黑色的裤子,把他整个人衬托的都很笔挺。
这人在她面前,就是另一个样子了,反正,自从上回被他偷亲得逞了一回,他小动作就没有间断过。
顾珩洗了碗,和姜家人聊了个天,才道:“姜伯父伯母,姜叔姜婶,我想带姜娴出去玩一会儿啊,一个小时就送回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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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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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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